簡介:
由照顧服務員至失能者家中,提供臨時性或短期性之照顧服務,以紓解失能者家庭照顧者之長期照顧壓力,並增加照顧者參與社會活動之機會。
由照顧服務員至失能者家中,提供臨時性或短期性之照顧服務,以紓解失能者家庭照顧者之長期照顧壓力,並增加照顧者參與社會活動之機會。
一、服務內容:以陪伴身心障礙者,受托期間之安全為限,有特殊情況經評估確有實際需要者,得提供下列服務:
- 協助膳食: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短期照顧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
- 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等。
- 臨時性之陪同就醫。
- 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
- 前項服務不包括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之服務。
二、申請方式
- 逕至本市各區公所、衛生所、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處理期限為12天。
- 經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初審、派員到府評估後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服務計畫內容,轉由服務單位派員到宅提供服務。
三、應備證件
-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無則免附)
- 失智症CDR評估診斷書(非失智症免附)
- 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非必要;惟心智、精神障礙及自閉症者需附)
四、承辦單位
|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2)29603456
分機3798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板橋站(板橋區):(02)2968-3331
三峽站(樹林、土城、三峽、鶯歌區):(02)2674-2858
五、洽辦單位:
各區公所、衛生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