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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創!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



一、緣起:
  為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共同照護孩子並與父母親共同分擔養育子女的重擔,讓年輕父母無後顧之憂,能夠安心將孩子放在環境良好的托育場所,新北市積極設置公共托育中心。

二、服務內容:
 ()日間托育
1.服務對象:兒童與其法定代理人之ㄧ方需設籍新北市,且其申請收托時,以兒童未滿二歲,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對象:
(1)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所稱就業係指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或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第八條參加勞工保險者。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有送托需求者。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2.服務項目:提供幼兒日間托育服務,收托時間以每日8小時為原則,並應依需要提供延托服務。
3.收托人數45-75名為原則,並依幼兒發展分齡收托。登記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4.收費標準:月費(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相關用品費用)符合保母托育補助資格者由中心協助申請,再由社會局撥入3,000/月(弱勢家庭5,000/月)至家長帳戶,家長實際支付6,000元,未符合補助資格者,家長支付9,000元。

()社區親子服務(親子館)
  有鑑於照顧幼兒時,家長或爺爺奶奶帶孫或社區保母托育幼兒時,大都只能至市場、公園、一般收費較高之故事屋、親子館等,因此新北市市政府積極打造友善社區的親子館,提供優質的空間,有教具、玩具、圖書並辦理各項社區親子服務、親職教育、幼兒發展篩檢、育兒指導、托育資源連結等,讓家長自行照顧之幼兒能快樂健康成長,亦能提昇親子互動關係及親職能力。
1.服務對象:本市0-6歲兒童及其家長、保母。
2.服務項目:結合政府及社區相關資源,辦理如社區健康營造、幼兒成長及親職教育及兒童健康發展篩檢講座、育兒指導及保母系統等活動,規劃各項友善社區之親子教育及提供托育資源服務。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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