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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熔爐》的啟示-淺談校園性侵害之處理

電影《熔爐》2011年在南韓上映,此片改編自2005年發生在韓國光州一所聾啞學校的性侵害事件。

  這所聾啞學校位於遠離都市的光州,校內收容為數不少失親或是家族中也有智能障礙父母、家庭貧困的聾啞兒童,看似充滿慈愛的地方,直至新到任的美術老師發現了種種校內的異狀:老師嚴重體罰男學生、女廁傳出女學生哭喊聲,卻被職工阻止查看。直到受害學生說出真相,長期以來,多位的男女學生遭受到了校長以及資深教師的性侵害。
新任老師不顧自己決定和當地人權組織成員協助受害的學生,但犯下殘暴性侵害的校長及老師因為利用權勢金錢收買了相關偵辦人士,讓罪行得以輕判,人民開始抗爭……

劇情尾聲停在這裡,我就不繼續爆雷了,最近台灣金馬影展又重新上映,大家可以進戲院觀賞。

現在我想要針對電影裡的劇情,來審視目前台灣在處理校園性侵害時相關的法律及機制-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校方或主管機關在協助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霸凌及性騷擾事件時,應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其可以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或是轉介至相關機構處理。
在校內若發生上述事件,除了必須由校方通報113保護專線外,也需要由輔導處室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必要之心理輔導、保護措施。
再者,學校同時也應由校內性平會主動受理啓動調查,成立調查小組提出調查報告由性平會審議進行懲處及相關輔導。
處理校園性別事件的目的在於釐清事實後,提供事件當事人適當的教育及輔導服務,以降低已發生的傷害,並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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